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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府区民政局承诺书
民政工作面对千家万户,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,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,为将我们的工作做得更细致、更完善,现对社会和群众作出郑重承诺: 一、实行政务公开制 来我局办理的所有事项要做到“三公开”:即办事程序、内容公开,准入审查条件公开,处理意见结果公开。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、社会影响较大的上访事项,更要增强工作透明度,确保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。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制度、管理和办理办法统一上墙,让群众一目了然,同时接受群众监督。 二、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,热情接待好每个服务对象,做到谁接待谁负责。对来我局进行政策咨询、办理事项或上访的人员,第一接待人必须热情接待、询问,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“首办”责任,对界定困难或手续不全、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政策耐心解释、说明,一次性告知;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要主动把办事人员 介绍到有权办理的岗位和窗口,不得推诿、扯皮。对重大上访事件,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,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,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社会负面影响。 三、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凡来我局办理各类事项的,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按自己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承诺期限。手续齐备的要当即予以办理;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的,一次性告知,下次来时给予办理。对一般上访事件要在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,请示领导和上级部门后在一月内予以答复。对办理低保等事项的,在收到基层申报材料后一月内将审核结果告知基层部门或当事人。 四、实行一次讲清制 所有咨询问题和申办材料一次讲清,不能办理或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政策给予解答。 五、实行责任追究制 建立健全效能监督机制,严格按照《忻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》,对接待不热情、态度不端正、损坏民政形象或延误办事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,对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、不依法行政以及对执行上级决策不力、不按时限办结事宜的,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职,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。 忻府区民政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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